疫情三年,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改变,当岁月静好的幻象被打破,你可能会感到焦虑——原来生活还有这样的不确定性,不少人积极寻求保险保障,希望能够应对因健康、生命问题给家庭财务带来的风险。
这三年,疫情保险创新也没有离开过大众的视线:疫情初期,保险公司及时推出“新冠险”,作为赠险保障身处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疾控人员;此后,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拓展保险责任,保障范围覆盖至新冠肺炎感染风险;随着疫情的发展,一些创新产品从默默无闻,开始崭露头角,凭借投保便捷和保费低廉的优势,新冠隔离保险在各大平台收获流量,销量暴增,进入“热卖期”,成为互联网保险市场上的“网红产品”。
热闹背后,暗流涌动。这些“网红产品”被保险代理人当作互联网“钩子”产品触达消费者,一度被监管点名销售误导及条款不明确,理赔纠纷问题也让保险公司深陷其中。随着防疫进入新阶段,尤其是防疫“新十条”发布后,包含新冠确诊责任的保险产品日前上演了新一轮的“下架潮”。
1月9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快设计开发价格普惠、适宜人群广泛的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责任险种,保障新冠病毒导致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风险。
但凡创新,都有两面性,近日,一位保险人A先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讲述了他眼中的疫情险。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疫情险创新能留下什么值得我们思考。
保险人眼中的疫情险“疫情初期,为满足‘抗疫一线’工作者的保险保障需求,保险公司及时推出‘新冠险’。此时的疫情险只针对小部分从事特定工种的特殊群体,保险责任中主要赔偿因新冠肺炎导致的死亡、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
回顾三年前保险业在疫情中发挥的保障作用,A先生至今仍清晰记得所在公司为奔赴一线的医护人员及家属赠险的情形。
据悉,赠险承保的风险主要是特定人群在防控一线中所面临的风险和相应的风险补偿,此类险种不受《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保监发[]1号)的相关限制,可以给予特定人群在防控一线的专属保护。
00年月1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身保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各人身保险公司为抗击疫情的一线工作人员、客户、员工等捐赠了大量保险保障。
银保监会还曾提到,支持各人身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疾病险、医疗险等产品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
以重疾险为例,只赔合同里约定的疾病并且要达到相应的赔付条件,新冠肺炎不在市面上任何重疾险病种列表中,无法得到赔付。据A先生称,所在公司对相关的重疾险保险产品进行责任的拓展,经医院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可以列入赔付责任,有部分保险公司在原保险责任不变的基础上额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30%左右。
随后,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推出了覆盖新冠肺炎感染风险的相关险种,也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对原有保单的保险责任进行扩展。
A先生还称,针对新冠疫情,许多保险公司为确诊患者提供惠民服务,并对原来医疗保险的药品及诊疗项目、医院等级及住院等方面的限制予以取消。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具有一定的死亡率,寿险产品也取消了等待期,这意味着身故的被保险人家属可以豁免等待期约定而得到相应的理赔。
谈及疫情险,A先生坦言,给市场留下最为深刻印象的还属“隔离险”。
疫情初期,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为防止侵害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开发专属新冠肺炎保险此类单一责任产品,防止出现以疫情为营销噱头炒作保险产品。
不过,一种“隔离险”依然如期而至,并走向了爆红之路。
新冠疫情暴发后,很多保险公司顺应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在承担意外责任的同时,扩展承保新冠病毒导致的保险事故,其中也包括了因新冠肺炎防控政策而强制隔离的津贴,故被消费者俗称为“隔离险”。
A先生回忆称,早在00年,市场已出现探索承保隔离风险的保险产品。该产品投放初期,由于市场上同类产品数量还不多,且全国疫情尚处稳定阶段,赔付案例较少,因此,新冠隔离保险还未引起消费者的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