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联15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明确到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到年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到年
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
到年
85%医院、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到年
培训老年医学科医师不低于2万人
培训老年护理专业护士不低于1万人
每名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安宁疗护试点地区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医护人员至少接受1次专业培训
“十四五”时期
我国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增龄伴随的认知、运动、感官功能下降以及营养、心理等健康问题日益突出,78%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失能老年人数量将持续增加。相比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与健康老龄化相关的机构、队伍、服务和政策支持不足。老年健康促进专业机构缺乏,老年期重点疾病防控力量薄弱。老年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不充分,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数量严重不足,存在较大的城乡、区域差距;医疗卫生机构的老年友善程度不高,老年人就医体验有待改善;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发展滞后,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管理和多学科诊疗等老年健康服务基础薄弱;老年健康服务人员尤其是基层人员缺乏,老年人居家医疗以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亟待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足,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发展不充分;老年健康保障机制尚不完善,稳定的长期照护费用支付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推动在老年人集中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仪
《规划》指出,建立综合、连续、动态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鼓励各地整合老年人健康体检信息,优化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提升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能力。推动地方积极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将失能、高龄、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拓展签约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
《规划》明确,加强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重点慢性病以及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推动老年人高发恶性肿瘤早期筛查,加强癌症早诊早治。实施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制定《国家应对老年痴呆行动计划》,推动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干预试点工作,建立老年痴呆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综合防控机制。建立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老年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住宅适老化改造。推动在老年人集中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增强老年疾病诊治能力
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
《规划》提出,在医疗机构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营养不良、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在医院、医院、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治能力,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推进老年医学专科联盟建设,通过专科共建、教育培训协同合作、科研和项目协作、中医与西医协作等多种方式,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规划》指出,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促进老年患者功能恢复。鼓励各地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模式。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
完善安宁疗护
多学科服务模式
《规划》提出,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原则,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发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和转诊流程。建立健全安宁疗护服务涉及的止痛、麻醉等药物配备和监管制度。
《规划》指出,鼓励康复护理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纳入医联体网格管理,建立畅通合理的转诊机制,为网格内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加大居家医疗服务支持力度,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有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健全居家医疗服务的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价格等相关政策。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空间和内容。
开展老龄健康医养结合
远程协同服务试点
《规划》指出,以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建设和改建医养结合机构。支持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并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建设一批百姓住得起、质量有保证的集团化、连锁化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资源富余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规划》提出,健全医养结合标准规范体系。提升医养结合信息化水平,发展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开展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远程医疗服务。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在全国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省、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提升医养结合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规划》要求,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健康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的独特优势,积极推进面向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发挥中医药在老年预防保健、综合施治、老年康复、安宁疗护方面的独特作用。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中医药服务。不断丰富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的内容,加强老年人养生保健行为干预和健康指导。加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能力、人才培养能力、技术推广能力建设,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各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制订相关标准规范,培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
在社区建设以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护理站
《规划》提出,支持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发展,布局若干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加强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打造老年健康促进、诊疗、科研高地。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医院、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医院建设,鼓励公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农村地区接续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空置的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在城市社区建设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护理站,为行动不便的失能、残疾、高龄、长期患病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护理站建设。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机构(科室)规范化建设。
《规划》要求,推动老年医学科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推动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十四五”期末,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启动老年医学科建设试点工作,遴选一批老医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医学科高质量发展。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从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方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适老政策,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就医方面遇到的困难,为老年人提供友善服务。
普遍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的老年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
《规划》提出,在内科和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强化老年医学学科内容,继续推进老年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开展全国老年健康专业人才培训,加强对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培训,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提升高水平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在老年健康队伍中的比例。到年,培训老年医学科医师不低于2万人,培训老年护理专业护士不低于1万人,每名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安宁疗护试点地区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医护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普遍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的老年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临床医务人员为老服务能力。实施老年医学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加强老年健康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院校与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培训合作,遴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老年健康人才培训基地。
《规划》指出,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医疗护理员数量,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培训一批老年方向的医疗护理员,充实老年健康特别是长期照护服务队伍。健全老年健康相关职业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加快培养服务于老年健康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可及、针对性强的健康服务。发挥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老年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作用,健全老年健康基础标准、老年医疗服务标准、老年公共卫生标准、老年社会支持标准、医养结合服务管理标准等。制订老年常见疾病诊疗指南和临床操作技术规范。
研发老年人情感陪护等智能产品和可穿戴设备
《规划》提出,推动老年健康与养老、养生、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大力推动老年健康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等在老年健康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科研院所加强医工协同发展,研发老年人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康复辅具等智能产品和可穿戴设备,提升产品的适老化水平,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发展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检测与监测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老年用品和为老服务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
《规划》要求,建立老年健康数据的收集和发布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老年健康智能化服务质量和效率。依托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国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各类老年健康相关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为服务老年人提供信息化支撑。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规划》要求,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且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老年人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专属保险产品。推进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在老年人就医服务领域应用。综合新华社、国家卫健委网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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