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完善〈平顶山市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平医保〔〕9号)文件精神,我区年下半年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体检病种申报工作已于本月22日开始,将在11月15日截止,望患重症慢性病的参保职工及时到区医保中心进行申报。
一申报病种
①重症糖尿病(药物依赖或严重并发症);
②肝硬化;
③脑血管意外后遗症(伴严重肢体功能障碍);
④帕金森氏病;
⑤慢性心力衰竭;
⑥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重度以上);
⑦慢性肾功能不全;
⑧癫痫;
⑨肺间质纤维化。
二申报资料
①提供二甲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②填写《平顶山市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③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及骑缝章);
④与申报病种相关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单;
⑤近期两寸照片两张;
⑥病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参保职工准备上述申报资料可由其个人、亲属或用人单位于11月15日前到新华区医疗保险中心城镇职工室进行申报,具体体检鉴定时间、鉴定地点区医保中心将另行通知。
四鉴定流程
申报重症慢性病的职工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体检、鉴定。鉴定工作由市医保中心抽取的资深专家根据申报资料和体检结果,汇总后按照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进行审核,鉴定全程邀市纪委或市检察院相关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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